【馬來西亞車牌顏色】馬來西亞車牌大解析:不同顏色代表什麼秘密?

【馬來西亞車牌顏色】馬來西亞車牌大解析:不同顏色代表什麼秘密?

馬來西亞車輛號牌

所有馬來西亞公路上的機動交通工具都必須懸掛合格的車輛註冊號牌或身份名牌,包括汽車、摩托車、貨車、羅釐、巴士、貨櫃車,以及其他車輛。這些號牌的發放是由馬來西亞交通部下轄的陸路交通局負責,部分專用號牌已預留給政府及公共車輛。同時,交通部也配合其他單位合作發行特殊號牌或紀念號牌,而外交代表、商用車輛、計程車、軍用車輛和免税車輛的車牌有其他相關部門的規定。依據《1959年機動車輛(註冊及許可)規則》、《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1987年商業車輛註冊局法令》等相關法令制定。

國家元首和王室成員的車輛號牌

國家元首、各州蘇丹、元首、元首後、王儲及配偶的官方座車使用黃底金徽章、黑底金徽章、黑底黃字或其他顏色設計的專屬車牌,車牌可能只有官方的徽章、頭銜或縮寫;私人座車使用的是黑底白字或其他顏色設計的車牌,或者是在黑底白字的車牌附近懸掛黑底黃字的身份銘牌,王室成員的座駕使用的是黑底白字的車牌。

車輛經銷商車牌

車輛經銷商車牌是供未註冊、註冊文件不齊全、缺少路税、缺少保險的車輛懸掛的臨時車牌,大多數時候是車廠或車輛經銷商運送、維修或測試車輛使用。馬來西亞半島車輛經銷商車牌採用藍底白字的顏色設計,開頭的羅馬字母代表註冊地區,然後是三或四位數字的發行序號,結尾的羅馬字母「A」代表汽車或囉哩使用的臨時車牌,「S」代表摩托車使用的臨時車牌。自2013年開始,聯邦直轄區車輛註冊號牌採用新的牌號編排設計,與聯邦直轄區車輛經銷商車牌的牌號編排設計產生衝突,所以聯邦直轄區車輛經銷商車牌也在較後改用新的牌號編排設計,「W/TP」開頭代表汽車使用的臨時車牌,「W/TS」開頭代表摩托車使用的臨時車牌。

軍用車輛的車輛號牌

國防部下轄的軍用車輛使用「Z」開頭的註冊車牌,軍用拖格使用的註冊號牌是以「T/Z」開頭,「Z」字母只使用在軍用車輛,一般車牌不使用這個字母。高官將領的座車會懸掛一面代表軍階的銘牌,例如:國家元首檢閲三軍儀仗隊時,使用的檢閲專車會另外再懸掛一面淺藍、紅和藍相間三色底的「五顆金星」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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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緊急狀態結束以前,仍然有部分隸屬英軍的車輛在馬來亞半島服役,大多數是「## B+ ##」的編號。

外國代表和國際組織的車牌

大使館註冊車輛以「DC」(Diplomatic Corps)結尾,車牌的的第二組數字代表的是:
* 1 – 特命全權大使
* 2 – 大使高級參贊
* 3 – 大使參贊
* 4 – 大使秘書一級
* 5 – 大使秘書二級

領事館註冊車輛以「CC」(Consular Corps)結尾,車牌的的第二組數字代表的是:
* 1 – 領事
* 2 – 外交人員
* 3 – 行政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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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組織註冊車輛以「UN」(United Nations)結尾,車牌的第二組數字代表的是:
* 1 – 聯合國高級官員
* 2 – 聯合國外交人員
* 3 – 聯合國行政人員

特殊用途車輛的車輛號牌

貨運車輛有「A組」(Pembawa A)和「C組」(Pembawa C)兩個組別,A組貨車是營業運輸用途的車輛,C組貨車是自家運輸用途的車輛,兩者須要在車身顯眼處貼上黑底白字的「A」或「C」圓標符號。貨櫃車(Truck)也俗稱為「拖格囉哩」,是指在拖車(英語:Tractor unit)(Tractor)後銜接拖架(英語:Trailer (vehicle))(Trailer)運送貨櫃的重型車輛,在拖架尾端的顯眼處須要貼上「T」符號。

計程車的車輛號牌

普通德士由2000年開始使用以「H」(Hire)為首位字母的牌號編排設計,第二位字母代表車輛的註冊地區,即:HA、HB、HC、HD、HJ、HK、HL、HM、HN、HP、HQ、HR、HS、HT和HW。長途德士使用和一般車輛相同的牌號編排設計,首位字母是代表車輛的註冊地區,即:A、B、C、D、J、K、L、M、N、P、Q、R、S、T和W。

由1998年起,往返巴生谷-吉隆坡國際機場的豪華德士使用LIMO(Limousine)為首的牌號編排設計,發行序號後的「W」或「B」代表車輛的註冊地區。

摩托車的車輛號牌

摩托車號牌的羅馬字母和數字尺寸為40mm高及30mm寬,字母與字母、數字與數字之間必須有7mm的距離,與邊緣則要有10mm的距離。

汽車的車輛號牌

馬來西亞汽車號牌的編排設計源自英國殖民地時期,牌號分為羅馬字母和數字兩組,第一組是1-3個羅馬字母,首位或首兩位字母是註冊地區的代碼,第二、三字母是發行系列編碼;第二組是1-4位數字的發行序號,沙巴、砂拉越、聯邦直轄區和浮羅交怡註冊車輛在第二組的發行序號後還有加上一個發行系列編碼。

號牌的統一管理

2016年,鑑於有些車主喜歡改裝難以辨識、細小或花俏(fancy)的車牌,政府有意推行統一規格的管理機制,所有新掛牌的車輛將會安裝新款的車牌,然後再分階段拓展到現有的車輛。新規格的車牌將由陸路交通局安排指定的代理,指定的代理商必須安裝「MySikap系統」,確保產品規格符合當局的規定,以杜絕任意人士隨意更換車牌。

車牌製造商

馬來西亞車輛號牌並不是由統一的單位製造,可用作製作車牌的材料包括金屬、壓克力、塑料或其他適合的物料。符合標準規格的金屬製或壓克力車牌是由陸路交通局和電腦驗車中心指定的數家公司製造,一般常見的壓克力車牌則是由車牌業者客製訂造。

年限及分類

根據法律規定,陸路交通局將在公路行駛的註冊車輛分為三種類型,這種分類涉及到車輛路税(road tax)。即:
* 私家車
* 商用車輛
* 摩托車

車牌的懸掛方式

所有車輛都要在車輛前後的顯眼位置各別懸掛一面號牌,號牌必須使用不反光材料製成,並且顯示相同的登記牌號。使用的字體必須端正易於識讀,同時禁止貼上任何徽章、文字、廣告、貼紙或符號。在夜間行駛時,後方的號牌必須有燈光照明,以便尾隨車輛能夠清楚辨別;未懸掛車牌、懸掛模糊不清、假冒或虛假的車牌,是抵觸法律的行徑。

號牌的設計

字體方面,一般車牌使用的是無襯線的「Arial Bold」字型,限量紀念車牌使用的字型則另有不同的規定。羅馬字母和數字的尺寸為70mm高及40mm寬,第一組羅馬字母和第二組數字必須有30mm的距離,字母與字母、數字與數字之間則必須有10mm的距離。

號牌的編排

現行的牌號編排設計自1948年開始採用,最初以單位字母表示車輛的註冊地區,然後是1-4位數字的發行序號,在此之前註冊的車輛都要重新登記。從1950年開始,雪蘭莪首先在註冊地區代碼後使用第二位字母為系列編碼,第三位字母出現在雪蘭莪(1971年)、霹靂(1977年)、柔佛(1978年)、檳城(1979年)、聯邦直轄區(1980年)、彭亨(1986年)、森美蘭(1987年)、吉打(1991年)、馬六甲(1993年)、吉蘭丹(1995年)、登嘉樓(2000年)、聯邦直轄區(V系列)(2017年)和玻璃市(2018年)。

自2016年6、7月開始,布城和吉隆坡聯邦直轄區採用新系列「F」和「V」字母開頭的註冊車牌,「W」字母開頭的註冊車牌則停止發行。自2014年起,陸路交通局在納閩和浮羅交怡以外的地區實施「跨州車輛註冊系統」,車主可以跨地區註冊車牌,不需要再到相關的地區辦理註冊手續。

號牌的歷史

1906年,馬來西亞半島開始出現源自英國車牌的牌號編排設計,黑底白字的車牌以單位或雙位字母表示車輛的註冊地區,然後是1-4位數字的發行序號。

號牌的監管

陸路交通局將在公路行駛的註冊車輛分為三種類型,這種分類涉及到車輛路税(road tax)。即:

  • 私家車
  • 商用車輛
  • 摩托車

號牌的防偽機制

2013年,馬來西亞交通部曾有計劃推出內建電子芯片的車輛號牌,以助於提升汽車保安、防盜、防偽和執法的效率,因為尚有各種疑慮仍未解決,所以暫時不會推行。

號牌顏色

計程車需要向商業車輛註冊局登記註冊,始可營業運作,所使用的白底黑字車牌是以鐵材製作,由陸路交通局和電腦驗車中心指定的兩家公司製造。

馬來西亞車牌顏色:分類與用途

馬來西亞車牌顏色種類繁多,其主要作用在於識別車輛類別與用途,有助於交通管理與執法。

車牌顏色分類

馬來西亞車牌顏色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別:

車牌顏色 類別 用途
白色 私家車 私人所有之普通車輛
黃色 商用車 商業用途之車輛,如貨車、載貨車等
紅色 政府車 政府所有之官方車輛
藍色 出租車 公共交通服務之計程車
綠色 外國車輛 外國註冊之車輛,可長期或短期在馬來西亞行駛
橙色 公共交通車 巴士、校車等公共運輸工具
黑色 軍用車 軍方所有之軍用車輛

特殊用途車輛

除了上述分類外,馬來西亞還有以下特殊用途車輛車牌顏色:

  • 車輛年分:車牌前兩碼數字代表車輛註冊年分
  • 區域代碼:車牌第三碼字母表示車輛註冊州屬或聯邦直轄區代碼
  • 序列號碼:車牌後四碼數字為車輛的獨特序號

總之,馬來西亞車牌顏色種類豐富,發揮著標示車輛類別、用途、車齡與區域等重要作用,有助於交通管理與執法,並方便民眾辨識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