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費 | 負擔者 | 申報時間 | 繳納時間 | 計算方式 | 適用對象 |
---|---|---|---|---|---|
房地合一税 | 賣方 | 交易登記日之次日起算 30 天內 | 課徵期間內申報 | (房屋成交價 – 取得成本 – 相關費用) x 房地合一税率 | 105 年 1 月 1 日以後取得的房屋 |
土地增值税 | 賣方 | 買賣契約成立的 30 日內 | 課徵期間內申報 | 土地漲價總數額 x 土地增值税率 | — |
交易所得税 | 賣方 | — | 下個年度 5 月申報 | 房屋交易獲利 x 所得税率 | 104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取得的房屋 |
買
| 税費 | 負擔者 | 申報時間 | 繳納時間 | 計算方式 | 適用對象 |
|—|—|—|—|—|—|
| 印花税 | 買方 | 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 | 過户時 | 申報移轉金額現值的 0.1% | — |
| 契税 | 買方 | 買賣契約成立的 30 日內 | — | 契價 (房屋評定現值不含土地) 的 6% | — |
| 房屋税 | 買方 | 每年 | 由地方税稽徵機關寄發税單 | 房屋課税現值 x 適用税率 | — |
| 地價税 | 買方 | 每年 | 由申報地價乘上適用税率 | — | — |


賣屋需繳納的税金有哪些
賣屋時,除了基本的房屋買賣價款之外,還需要繳納政府規定的税金,常見的税金類型如下:
税金類型
税金類型 | 課徵項目 | 税率 |
---|---|---|
土地增值税 | 土地出售時增值部分 | 中央:10%~40% 地方:10%~30% |
房屋税 | 房屋及基地 | 1.2% |
契税 | 房屋買賣交易金額 | 中央:6% 地方:0.6%~6% |
稽徵機關 | ||
財政部國税局 | 土地增值税 | |
地方政府税捐稽徵處所 | 房屋税、契税 |
繳納流程
土地增值税
- 由賣方申報繳納。
- 申報期限:房屋出售後30天內。
- 繳納方式:向財政部國税局申報繳納。
房屋税
- 由賣方申報繳納。
- 申報期限:房屋出售前30天內。
- 繳納方式:向地方政府税捐稽徵處所申報繳納。
契税
- 由買方申報繳納。
- 申報期限:房屋取得後30天內。
- 繳納方式:向地方政府税捐稽徵處所申報繳納。
計算方式
土地增值税
- 增值部分 = 賣出價格 – (買入價格 + 土地持分比例之土地公告現值)
- 應納税額 = 增值部分 x 適用税率
房屋税
- 應納税額 = 房屋評定現值 x 税率
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