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與言而不與之言】與對的人傾訴心事,才不會讓你失望又後悔!

【可與言而不與之言】與對的人傾訴心事,才不會讓你失望又後悔!

孔子論言談

孔子言:「面對適宜談話之人卻不言,即喪失良機;逢非宜談之人卻言,便是冒言妄論。明智者既避免錯失良機,亦能謹言慎行。」

不於當言之處,失時機 於不宜言之時,言過失

賞析:

可與言而不與之言 Play

辨識談話對象與話題是否適宜,乃識人之明。錯失良機與失言冒進,皆源於缺乏洞察力。

可與言而不與之言

《論語》彙集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論,承載儒家思想,涵蓋政治、倫理、道德與教育等領域。

可與言而不與之言:隱藏的真誠與微妙的表達

前言

“可與言而不與之言,不可與言而與之言”,這句出自《論語》中的名言,藴含著豐富的人生智慧。它強調了言語的雙重性:有時候該説的未必能説,不該説的卻偏偏説了。

可與言而不與之言的類型

類型 描述
不便公開的話語 由於個人隱私、社交禮儀或其他敏感因素,不宜在公開場合或特定對象面前説出來。
機密或重要事項 涉及機密訊息、策略性計畫或重大決定,不可輕易透露,必須審慎保密。
對自己或他人不利的言論 避免傷害自己或他人,包括負面評價、批評或八卦。
不符合個人立場或信念的話語 出於道德、價值觀或個人原則,即使他人要求,也不願意表達相反意見。

可與言而不與之言的理由

理由 描述
避免傷害他人 保持人際和諧,避免製造不必要的衝突或造成誤會。
尊重他人界線 理解他人的隱私與界線,不強求他人透露個人資訊或表達意見。
保護自身利益 避免洩露重要資訊或陷入不利處境,維護自己的權益與安全。
遵守社會規範 遵循社會公序良俗,不做出違反禮儀或道德標準的言語行為。

不可與言而與之言的類型

類型 描述
輕率的承諾 在未經充分考慮或評估風險的情況下做出承諾,容易造成後悔或失信。
不實的謊言 捏造或歪曲事實,意圖誤導或欺騙他人,破壞信任關係。
有害或誹謗的言論 故意散播不實或負面的訊息,對他人聲譽或人際關係造成傷害。
不必要的爭辯 出於好勝心或固執己見,不斷與他人爭辯或抬槓,浪費時間與精力。

不可與言而與之言的後果

後果 描述
破壞人際關係 引起誤會、爭執或衝突,破壞人際信賴與和諧。
損害自身信譽 讓人質疑自己的誠信度和可靠性,影響個人聲望。
承擔法律責任 涉及誹謗、詐欺或其他犯罪行為,可能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浪費時間與精力 陷入無謂的爭辯或糾纏不清的局面,浪費寶貴的時間與精力。

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