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身分證號碼與副本收集指引]
針對資料蒐集者,此實務守則定義了個人資訊法範疇中的「身分證號碼」、「身分證副本」定義及使用限制。身分證號碼和身分證副本僅限於特定用途收集,收集時應謹慎考慮替代措施的可用性。實務守則規定資料蒐集者的行為準則,規範資料收集、正確性、保留、用途和安全性方面的責任。若違反規定可能構成個人資訊法違反的證據。


2. [收集限制]
除法律授權情況外,禁止強制提供身分證號碼或身分證副本。然而,在特定情況下,資料蒐集者可根據實務守則要求身分證號碼,包括身份確認、申請審核等,詳細情況見文末表格。
3. [身分證副本的收集]
與身分證號碼類似,資料蒐集者不得強迫提供身分證副本。在實務守則允許的情況下,部分常見收集情境包括僱傭前身份驗證。此外,實務守則特別説明以下情況禁止收集身分證副本:
場景 | 原因 |
---|---|
僅需查看身分證 | 未記錄任何訊息 |
物業管理 | 安全措施不足 |
4. [保留期限]
身分證號碼或身分證副本的記錄僅保留至完成特定用途所需的期間。物業管理中訪客登記簿一般保存一個月,必要時可延長。
5. [資料安全]
資料蒐集者應採取充足的保護措施處理身分證號碼和身分證副本。身分證副本需加蓋「副本」字樣,以防止濫用。僱主身分證副本必須標註「副本」且橫跨影本以加強保護。
6. [替代方案建議]
資料蒐集者應考量以更低侵犯性的方法替代收集身分證號碼。個人如有疑慮應提出替代建議,資料蒐集者拒絕接受替代方法可能違反實務守則。以下提供可行的替代措施:
情境 | 替代方式 |
---|---|
物業管理 | 訪客身份確認:住户認識的人證 |
僱用前身分驗證 | 員工證 |
7. [銀行與保險業實務]
相關法規規定銀行與保險公司需收集身分證號碼與身分證副本,以符合監管機關要求。然而,身分證副本需加蓋「副本」字樣。
用途
用途 | 範例 |
---|---|
身分驗證 | 開户、申請信用卡、政府服務 |
地址證明 | 更新駕照、申請社會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