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與既的區別
甲骨文中,”即”字描繪一個人跪坐於盛有美食的容器前,準備享用佳餚。此意引申為”將要”、”馬上”,如”即將”、”立即”。再經推演,又衍生出”登上”之意,如”即位”。此外,也有”那就是”之義,如《左傳》中”民死亡者,非其父兄,即其子弟”。


相反地,”既”字刻畫一個人跪坐於容器前,用餐完畢,回首準備起身離去。寓意為”吃完了”、”完成”、”已經”,如”既然”、”既而”。
兩字在使用上常混淆,可透過以下訣竅辨識。
“即使”與”既然”
“即使”為連詞,表示假設性的讓步,與”就算”相近,下句通常呼應”也”,如”即使我們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果,也不能驕傲自滿;即使你當時在場,也未必有更好的辦法”。
“既然”則表示既定的前提,再加以推論,後續搭配”就”、”也”、”還”,如”既然知道做錯了,就應當趕快糾正;既然你一定要去,我也不會阻攔”。
實例區分
情境 | 即字 | 既字 |
---|---|---|
準備行動 | 即將、立即 | 無 |
登上目標 | 即位 | 無 |
表達結果 | 那就是 | 既完、既成 |
假設讓步 | 無 | 即使 |
前提推論 | 無 | 既然 |
即用法探討與應用
即用法是一種文法結構,表示某種動作緊接著另一種動作發生,或某個條件滿足時產生的立即結果。常見於文言文和正式的書面語中,在現代中文中仍有廣泛應用。
即用法種類
種類 | 用法 | 範例 |
---|---|---|
連詞 | 1. 表示緊接、立即 | 他一進門,即開始講話。 |
副詞 | 表示立即、立刻 | 他即刻動身前往。 |
即用法區別
即用作連詞時,後面通常接動作、事件或結果,強調動作或事件的緊密連貫性或立即發生;而即用作副詞時,則表示動作或事件的及時性或立刻發生。
即用法應用
即用法在中文寫作中,可運用於各種敍述、説明和論述的場景。以下列舉一些常見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