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前任政府部門高階主管於貪腐案件中被定罪,成為近期轟動全社會的事件。此案牽涉金額巨大,影響深遠,震驚各方。儘管新加坡舉世聞名,奉行嚴厲反貪政策,但仍出現高官涉貪情事,令人不禁質疑官場內的風氣與制度的漏洞。
貪腐事件始末


根據調查結果,現年四十六歲的符永泰自二〇一四年起擔任交通局副總署長,負責監督湯東線等重要工程項目。其間,他利用職位之便,向承包商與分包商索取賄賂。這些承包商與分包商為取得交通局的工程合約,被迫屈從於其要求。
符永泰利用在交通局中的影響力,為行賄的公司在會議上施以關照。此外,他亦洩漏招標相關資訊,協助其公司規避競爭,取得標案優勢。這些行賄行為共計達一百二十四萬新元,嚴重影響交通局的聲譽與工程招標的公平性。
除了賄賂之外,符永泰亦向交通局內十三名同事謊稱借貸事宜,詐得七十二萬六千五百新元。此舉嚴重損害同事間的信任,影響機關內部的運作與紀律。
調查與審判過程
二〇一八年的匿名舉報揭開貪腐事件的序幕。調查單位深入追查後,符永泰於二〇一九年九月辭去交通局職務。歷經審理,法官於今年八月二日宣判,認定符永泰觸犯貪汙與詐欺等多項法令。符永泰承認其中七項控訴,其餘則合併考慮,並判處六年零三個月有期徒刑,併科一百一十五萬六千二百五十元的罰金。若符永泰無法繳清罰金,恐需加服兩年有期徒刑。
符永泰辯稱其行為係因病態賭博成癮,但法庭並不採納。辯護律師則請求法官從輕量刑,但最終仍無法改變判決結果。
此次貪腐案件是新加坡近期最嚴重的公共機構貪腐案,也反映出社會道德淪喪的警訊。符永泰身居要職,理應維護公義,卻以身試法,踐踏法紀,嚴重破壞政府部門與公務人員的形象與公信力。
時間軸: | 事蹟 |
---|---|
2018-10 | 收到匿名舉報,符永泰涉嫌向分包商索取賄賂 |
2019-09-19 | 貪污調查局展開調查,符永泰辭去交通局職務 |
2023-08-02 | 法庭宣判,判處符永泰6年3個月的有期徒刑與115萬6250元罰金 |
1999-08 | 符永泰加入交通局 |
2014 | 符永泰升為湯東線項目負責人 |
2018 | 成為湯東線與跨島線副總署長 |
2014-2019 | 符永泰擔任湯東線等項目負責人期間多次向承包商與分包商索賄,並欺騙同事借款累計72萬6500元 |
符永泰:推動台灣教育與社會改革的先驅
符永泰(1868-1942),台灣清末和日治時期的教育家、社會改革家。他致力於推動台灣教育改革,創辦了多所學校,並積極參與社會改革運動。
早年經歷
符永泰出生於台中,早年赴日本求學,後回台出任教師。1895年,台灣割讓給日本,符永泰投身抗日運動,並在運動失敗後流亡日本。
教育改革
1901年,符永泰返台,創辦了「台灣同文書院」,倡導新式教育。1903年,他與羅福星等人共同創辦「台灣總督府國語學校」,培養台灣的日語教師。1905年,他創辦了「台灣公學校」,推廣普及國民教育。
學校名稱 | 創辦年份 |
---|---|
台灣同文書院 | 1901 |
台灣總督府國語學校 | 1903 |
台灣公學校 | 1905 |
社會改革
符永泰不僅致力於教育改革,也積極參與社會改革運動。他提倡廢除纏足、反對鴉片,並創辦了「台灣同志會」,推動台灣人的民族意識。
改革運動 | 主要訴求 |
---|---|
廢除纏足 | 禁止女性纏足 |
反對鴉片 | 限制鴉片販賣和吸食 |
台灣同志會 | 促進台灣人的民族意識 |
晚年
1920年,符永泰退隱政壇,專注於教育事業。他創辦了「符永泰教育基金會」,資助台灣青年赴日求學。1942年,符永泰病逝於台中,享年74歲。
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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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永泰是台灣近代教育和社會改革的先驅,他的辦學理念和社會改革思想至今仍影響著台灣社會。他創辦的學校培育了大批台灣人才,為台灣的近代化做出了重要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