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有一子或養子】命中註定絕有一子或養子?

【絕有一子或養子】命中註定絕有一子或養子?

從八字探悉子嗣數量

引言:

藉由八字時柱中的子女宮,我們得以一窺福澤所賜的兒女緣分。子女星與日主的關係,以及子女星處於子女宮的狀態,皆與子息的多少息息相關,將為我們揭示傳宗接代的奧秘。

絕有一子或養子 Play

日主 子女宮 子息數量
甲日 長生 初一至十五日生:四子,十六日至三十日生:二子
乙日 帝旺 五子
丙日 二子
丁日 長生 初一至十五日生:四子,十六日至三十日生:二子
甲日 冠帶 三子
乙日 臨官 三子
丙日 帝旺 五子
丁日 三子
甲日 一子,福澤深厚

其他相關概念:

  • 墓庫:子嗣可能有夭折之憂。
  • 絕:僅有一子,且為養子。
  • 胎:第一胎為女,子嗣較少。
  • 養:三子,但只有兩子壽終正寢。

注意事項:

絕有一子或養子

  • 子女星的判定以日主與子女星的剋制關係為依據。
  • 子息數量僅為參考,實際狀況可能會受到其他因素的影響。

絕有一子或養子:何謂兒子與繼承權之探討

前 言

在傳統社會中,傳宗接代、綿延子嗣為家族之重任,而「絕有一子或養子」正反映了此一觀念。本文將探討「絕有一子或養子」於民法中之定義與意義,並分析其對於繼承權之影響,希冀提供讀者較深入之理解。

一、絕有一子或養子之定義

民法第1138條規定:「直系卑親屬,除第一順位之子女外,以有同一父母或祖父母者為順位。」而第一順位子女之定義,即為「絕有一子或養子」。

  • 絕有之子:由被繼承人親自生育、具有血緣關係之唯一子女。
  • 養子:經被繼承人依法收養,且無其他自然子女之非親子女。

二、絕有一子或養子之繼承權

(一)法定繼承

民法第1144條規定,第一順位繼承人為「直系卑親屬」,而「絕有一子或養子」正是直系卑親屬中之第一順位。故絕有一子或養子享有法定繼承權,其繼承順位在其他兄弟姐妹、祖父母等直系親屬之上。

(二)特留分

民法第1223條規定,繼承人有取得其應繼分之特留分權利。特留分不得遺贈或讓與。以下列表整理絕有一子或養子之特留分比例:

順位 特留分比例
獨生子/養子 1/2
有數同一輩直系卑親屬 1/3

(三)應繼分

應繼分為繼承人實際可繼承之遺產比例,由法定繼承順位、遺囑、特留分等因素共同決定。絕有一子或養子,其應繼分與下列因素有關:

  • 被繼承人其他繼承人:無其他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全部遺產;若有其他繼承人,則應繼分將依順位及特留分規定分配。
  • 遺囑安排:被繼承人可依其意願透過遺囑調整繼承分配,但不得低於絕有一子或養子之特留分。

結 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