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主義哲學中的「存在」概念
在哲學範疇中,「存在」一詞具有多重意涵:


範疇 | 定義 |
---|---|
本體論 | 實體與物理現實的交互能力 |
存在主義 | 人類存在的同義詞 |
「存在」意味著持續佔據時間或空間,尚未消失。換言之,即對外界的刺激保持著認知能力和反應能力,並在物理或心靈層面上持續存在著。因此,「存在」的反義詞為「消失」、「消逝」、「失落」和「死亡」。
從英語的角度來看,存在可以用「to exist」、「to be」、「existence」等詞彙來表達。在存在主義哲學中,存在是一個關鍵概念,它強調個人主體性的存在意義和本質,並賦予其自我意識和選擇的自由。
存在主義:存在的意義
「存在主義」是一個哲學流派,強調個人存在的獨特性和自由。其核心觀點是:存在的意義是由個人自己賦予的。
存在主義的起源和發展
存在主義的起源可以追溯到 19 世紀末和 20 世紀初,與齊克果、尼采和海德格爾等思想家的作品密切相關。他們質疑傳統的哲學觀念,認為存在先於本質,人的存在是沒有固定的意義的。
存在主義的主要觀點
存在主義的主要觀點包括:
- 自由:存在主義強調個人的自由和自主性。人不是被神或理性所決定的,而是可以選擇自己的命運。
- 責任:與自由相伴的是責任。人必須對自己的選擇負責,並承受後果。
- 真實性:存在主義鼓勵個人過真實的生活,遵循自己的價值觀和理想,而不是迎合社會的期望。
- 荒謬:存在主義者認為,世界本質上是荒謬的,沒有客觀的意義。人必須接受這種荒謬並創造自己的意義。
存在主義流派
存在主義有不同的流派,包括:
流派 | 代表人物 | 主要觀點 |
---|---|---|
無神論存在主義 | 卡繆、薩特 | 認為神不存在,因此意義是個人自己創造的 |
神學存在主義 | 馬塞爾、雅斯貝爾斯 | 認為神存在,並提供意義的根源 |
人文存在主義 | 羅傑斯、馬斯洛 | 強調人的潛能和自我實現 |
存在主義在實踐中的應用
存在主義對個人生活和心理治療有重要的影響。它幫助人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