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改姓與更改姓名規定
根據姓名條例,符合特定條件者可申請改名、改姓或更改姓名。


改名條件:
- 在同機構或學校任職或就學,姓名與他人完全相同。
- 與三親等內直系尊長同名。
- 在同一行政區設籍超過半年,姓名與他人完全相同。
更改姓名條件:
- 原名音譯過長或錯誤。
- 因宗教因素出生或還俗。
- 為執行公務需要更改姓名。
不得申請改名、改姓或更改姓名的情況:
- 被通緝或監禁中。
- 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期,且未緩刑或易科罰金。
應備文件:
- 身分證或户口名簿
-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或簽名、相片
- 改名或更改姓名證明文件
- 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申請,需另附他方同意書
其他注意事項:
- 原住民依法取用傳統名字取得原住民身分者,需於指定期限內完成户籍登記。
- 可於全國任一户政事務所辦理。
申請程序:
- 依據相關條件準備應備文件。
- 前往户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 户政事務所審查文件。
- 符合條件者核准申請。
- 取得改名、改姓或更改姓名證明。
申請次數限制:
- 改名以三次為限。
- 未成年人第二次改名需在成年後。
- 更改姓名以三次為限。
- 未成年人第二次更改姓名需在成年後。
改姓名:須知、步驟與相關問題解答
改姓名之須知與注意事項
改姓名是指變更原有之姓名,須由法院依法審理許可後方可生效。申請改姓名時,當事人應注意以下事項:
- 符合法定事由:須符合民法第956條所列之法定事由,如:姓名有特殊意思、難以辨識、與他人姓名相同或音近等。
- 準備必要證明: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佐證申請事由,如:出生證明、身分證、户口名簿等。
- 無不良動機:改名不得出於逃避債務、犯罪或其他不法目的。
改姓名之步驟
改姓名應向所在地之法院提出聲請,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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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改名_百度百科
- 準備申請資料:填寫「改名許可狀申請書」,並檢附身分證、户口名簿、相關證明文件。
- 繳納規費:繳納改名許可狀申辦規費。
- 開庭審查:法院將傳喚當事人出庭,審查申請事由是否符合法定要件。
- 許可或駁回:法院核准後核發「改名許可狀」,若駁回則發出駁回裁定。
- 至户政機關辦理登記:持改名許可狀至户政機關辦理姓名變更登記。
常見問題與解答
問題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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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次數有限制嗎? | 民法並未限制改名次數。 |
身分證上的英文姓名也要改嗎? | 是,申請改名時應一併聲請變更身分證英文姓名。 |
改名後原有權利義務會撤銷嗎? | 不會,原有之權利義務仍在,改名僅影響姓名。 |
未成年人可以自行改名嗎? | 未成年人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 |
離婚後可以將夫姓改回原姓嗎? | 可以,離婚離異者得請求法院回復原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