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就是要打】女人一定要被打才聽話?兩老頭對話遭網轟爆

【女人就是要打】女人一定要被打才聽話?兩老頭對話遭網轟爆

在這個充滿暴力話題的世界裡,家暴問題像是一道揮之不去的陰影。雖然它總是被熱議,但真正能讓情況有所改善的行動卻少之又少。

當你身處家暴威脅中,向警方尋求協助可能會令人感到挫敗。即便你勇敢地報警,現實是,案件往往以「無足夠證據」或「夫妻間問題」為由不了了之。這是否意味著家暴並非一件大事?還是我們潛意識裡仍默認男性有毆打女性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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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中對於家暴的規定並非如我們所想的那般寬容。最早記錄家暴法律的《秦律》明確指出,若丈夫毆打妻子致傷,將會面臨嚴厲的懲罰,包括剝奪榮譽等。漢代雖然開始以儒家思想約束行為,但仍明確規定對老婆施暴是違法的。

唐朝的法令進一步完善了這個觀念,確立了「夫為妻綱」的概念。這意味著,丈夫的地位雖高,但毆打妻子仍屬犯罪行為,只不過懲罰會比毆打他人輕一些。到了宋朝,這種思想更加盛行,女人地位也愈加低下。

女人就是要打

明清兩代,對於家暴的處理更加細緻。「毆妻非折傷,勿論;至折傷以上,減凡人二等」的規定,表面上看似乎減輕了處罰,但它也明確了毆打妻子的行為是不被允許的。

值得一提的是,蜀漢時期的《蜀科》對婦女的保護尤為嚴格。若丈夫毆打妻子,無論傷勢如何,均可追究其刑事責任。這或許是中國歷史上對家庭暴力最嚴厲的懲罰。

民間傳説,四川人有「耙耳朵」的美譽,這可能是源於蜀科的嚴格法令。南宋名著《雲麓漫鈔》記載了一個真實案例:女詞人李清照遭到丈夫的暴力對待,她勇敢地向官方求助,最終不但成功離婚,還舉報了丈夫的違法行為。

綜上所述,家暴在中國並非沒有歷史記載或法律依據。從古代的嚴格懲罰到如今的執法不力,我們不禁要問:我們的社會對婦女保護的態度究竟如何?家庭暴力的根源在哪裡?我們又該如何終結這場無形的戰爭?

時代 法律規定 對家暴的態度
秦朝 毆打妻子致傷,嚴厲懲罰 家暴是不可接受的
漢朝 妻悍,丈夫可以毆打,但有條件 家暴在一定程度上被默認
唐朝 毆打妻子,比照他人減刑 家暴的嚴重性有所降低
宋朝 毆打妻子,減刑但仍違法 家暴思想更加盛行
明清 毆打妻子,非折傷勿論,折傷以上減刑 家暴的合法性受到質疑
蜀漢 毆打妻子,無論傷勢,刑事追責 家暴行為受到嚴厲懲罰
現今 執法不力,家暴普遍存在 家暴問題的嚴重性尚未得到充分重視

女人就是要打:揭露父權社會的暴力根源

在父權社會的陰影下,我們看到一個根深蒂固的觀念:「女人就是要打」。這個殘忍的説法反映了父權制度對女性的貶低和剝削,它既是一種身體上的暴力,也是一種心理上的虐待。

表格:父權社會中女性遭受暴力的類型

暴力類型 定義
身體暴力 對女性造成身體傷害的任何行為,包括毆打、踢打、掐脖
性暴力 對女性進行任何形式的性虐待,包括強姦、猥褻、性騷擾
情緒虐待 對女性施加心理痛苦的行為,包括貶低、羞辱、孤立
經濟虐待 對女性施加經濟壓力,包括剝奪資源、控制收入
精神虐待 損害女性心理健康,例如恐嚇、脅迫、操縱

女人就是要打的根源:父權思維

「女人就是要打」背後的根源源於父權思維,這是一種將男性置於女性之上的意識形態。父權社會將男性視為優越的性別,而女性則被視為低等人羣。這種思維導致父權制度的建立,它是一種壓迫女性的社會體系,剝奪了女性的權利和機會。

父權思維通過各種社會化機制得以傳承,包括:

  • 社會規範:父權社會設定了不同的行為準則,將男性行為規範化為強勢和支配性,而將女性行為規範化為順從和服從。
  • 教育體系:學校和課本經常傳播父權觀念,刻畫男性為強者和領導者,而女性為弱者和追隨者。
  • 媒體:電影、電視和雜誌經常描繪女性為受虐者或性對象,強化了「女人就是要打」的刻板印象。

女人就是要打的後果:毀滅性的影響

「女人就是要打」對女性及其家庭造成了毀滅性的影響:

  • 身體傷害:身體暴力會導致瘀傷、骨折、甚至死亡。
  • 心理創傷:情緒虐待會導致憂鬱症、焦慮症和創傷後壓力症候羣。
  • 社會孤立:孤立會剝奪女性的支持系統,使她們更容易受到虐待。
  • 經濟依賴性:經濟虐待會讓女性難以離開虐待關係。
  • 代際傳遞:見證或經歷家庭暴力的兒童更有可能在成年後遭受或施加虐待行為。

打破沉默:邁向無暴力的未來

擺脱「女人就是要打」的暴力循環至關重要。我們需要採取積極的行動來打破沉默,支持受害者,並挑戰父權思維。